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爱护书刊及其他公共财产,维护正常的借阅和学习秩序。对违规读者,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处分。
一、违规行为
1.未正常通过闸机强行入馆或使用他人证件入馆、借书。
2.在馆内大声喧哗、打架斗殴。
3.使用物品占座(以离开座位45分钟以上为准)。
4.损坏图书馆各种公共设备、设施的视为违规行为。
5.有碍公序良俗的行为如:行为举止过分亲密、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,乱丢垃圾、杂物等。卧睡或姿势不雅、携带食物入馆、扰乱进出馆秩序、携带大暖水瓶打水带出图书馆,占用公共资源、携带大暖水瓶打水带出图书馆,占用公共资源的视为违规行为。
6.威胁图书馆安全行为如:在馆内吸烟,使用明火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、其他威胁图书馆安全的行为等。
7.使用图书馆电脑设备或网络浏览、发布、传播不健康信息。使用图书馆电脑下载休闲娱乐等软件,攻击、破坏图书馆计算机系统行为等。
8.占用图书馆检索电脑自习,或从事与查找文献无关事宜,且违者经劝阻不改,视为违规。
9.未经批准,擅用学校或学校各部门名义在图书馆内进行广告宣传活动,印发宣传品、开设网站网页,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其他侵害学校利益后果的视为违规行为。
10.电子阅览区任何器材(包括外置耳机、键盘、鼠标)自行拆除或移动的以及盗窃、诈骗、侵占、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占有公、私财物的视为违规行为。
二、处置措施
对于以上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、后果大小,采取以下处理措施:
1.制止读者违规行为并批评教育;
2.暂停该读者借书权限;
3.暂停该读者入馆权限;
4.图书馆电子公告栏通报批评;
5.报读者所在部门通报批评;
6.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